矿用设备维修企业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公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矿用设备维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本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从业者行为,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引导、激励维修企业自觉诚信经营,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协会章程、分会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适用于矿用设备维修行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加强行业自律的目的:提升矿用设备检修质量和服务有效性,保障矿用设备使用的安全性。
第四条矿用设备行业诚信的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第二章 行业自律和诚信规则
第五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矿用设备维修行业的政策,强化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
第六条经营活动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弄虚作假、反对劣质低价、反对诋毁同行、反对无序竞争。不以抬价、压价,拒售、倾销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同行和用户利益。在商品购销和项目投标活动中杜绝行贿和欺诈行为。坚持优质服务、遵纪守法、团结共赢。
第七条尊重知识产权,不剽窃同行的技术和专利,积极开展矿用设备检修技术创新和绿色维修。
第八条建立健全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和理赔机制,及时处理用户的咨询和投诉,建立用户和企业之间的信赖关系。
第九条鼓励检修企业不断提高维修质量,树立诚信品牌,参与自愿性检修资质评价制度建设和诚信等级评定,持续提高矿用设备检修资质和诚信等级评定的价值和作用。
第十条遵守税法和海关管理法规。不偷逃税款,不开虚假发票,不购销走私物品。
第十一条遵守国家保密法,建立健全保密制度,维护各方在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第十二条遵守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法规,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保护环境。
第十三条遵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支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强行业的沟通与协作,研究和探讨矿用设备行业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对行业的建设、发展和管理提出政策和标准立项建议,共同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十五条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交流,自觉遵守我国签署的国际规则。
第十六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行业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第三章 监督执行
第十七条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委托矿用设备分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并对会员遵守本公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体会员对协会组织实施本公约的公正性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中机维协矿用设备分会反映可能的违约行为,分会应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公约的单位与个人,经查证属实的,对违背公约规定的行为区别情况予以处理:进行说服教育;发出整改通知书;公示;最终予以除名。触犯法律的协助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 颁布实施
第二十条本公约经中机维协矿用设备分会理事长会议审议,于2017年10月12日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公约由中机维协矿用设备分会负责解释。
二O一七年十月二十日